中卫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4·23”一般容器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4月23日13时55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工业园区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甲醚厂醚化装置蒸馏脱焦工序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4.78万元。
经调查认定: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4·23”一般容器爆炸事故是一起因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风险辨识和安全管控不到位,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异常工况处置不当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御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3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工业园区,注册资金35000万元,占地面积近1000亩,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职工750余人,法定代表人顾某某,现任公司总经理。
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有电解工艺、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加氢工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有6处,有机原料罐区(一级)、液氯储存单元(一级)、无机原料罐区(三级)、氯化苯装置(三级)、冷冻站(四级)、硝基氯苯装置(四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10种:氯、氨、苯、氢气、天然气、氯化苯、甲醇、苯酚、雷尼镍、乙炔(检维修使用)。
本次事故发生在醚化装置蒸馏脱焦工序,该工序位于醚化装置西南侧,东侧为对氨基苯甲醚切片车间,西侧为对氨基苯甲醚储罐,南侧为醚化厂抗爆中控室,北侧为甲醇钠配制釜。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情况:蒸馏脱焦工序车间南侧5人(其中4人不同程度灼伤,死亡人员为车间主任田某某),西侧5人不同程度灼伤(周某某、孙某、张某某、蒋某某、姚某),其余3人安全撤离。
经事故技术组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在脱焦釜真空泵跳停、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脱焦釜内压力出现波动,现场人员在使用低压饱和蒸汽处置过程中,低压饱和蒸汽进入脱焦釜,引起脱焦釜超压泄漏,扰动脱焦釜内焦油残液加速分解放热,造成脱焦釜内压力和气相温度快速上升,致使脱焦釜物理超压叠加焦油残液分解而发生爆炸,导致现场及周边区域作业人员伤亡。
华御公司甲醚厂醚化装置车间主任田某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华御公司甲醚厂厂长顾某某。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吊销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男,华御公司甲醚厂醚化装置粗甲醚车间副主任冯某某,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华御公司以及华御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顾某某等9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中卫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此前发布的《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8·07”闪燃事故调查报告》还显示,2021年8月7日,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还曾发生一起闪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区域位于华御公司氯化苯厂氯化苯装置碱洗工序碱洗分离器V0220b。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