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黄石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指向该公司所属相关船舶在停泊期间未落实2026版内河船舶值班管理的相关要求,未按规定足额配备留船值班人员,违反了内河通航安全的管理规范。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该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船舶营运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7499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9201008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黄石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违规细节: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7499,本次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9201008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黄石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内河船舶停泊期间足额配备值班人员是防范船舶走锚、碰撞等突发险情的核心保障措施,各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筑牢内河通航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许银祥,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218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许银祥 | 80% | 40 | 2010-10-19 | - |
| 2 | 钱翠云 | 20% | 10 | 2010-10-19 | - |
综合点评
本次池州银祥船务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足值班人员被黄石海事局罚款2400元,虽单笔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内河船舶运营的安全管理细节存在疏漏。该处罚会被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若后续同类违规频发,将可能影响其后续营运资质审核、航线审批等核心经营环节,警示公司需尽快补全船舶停泊值班的常态化管控机制,规避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