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22 公司简称:超讯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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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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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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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3,907.88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相关信息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连云港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理机构: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理由
2025年9月,超讯科技与连云港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约定超讯科技作为买方向其订购设备,含税总价为3,640.32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在货款支付上存在分歧,连云港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640.32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67.56万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6年6月23日,后续违约金以3,640.32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诉讼案件主要因公司尚未收到下游客户项目结算款导致双方在货款支付上形成纠纷,公司已督促业务团队积极催收回款,同时将择机采取法律措施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交易纠纷。本次新增案件为尚未开庭审理的案件,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