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到2030年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目标,并设定严格的产能退出标准。
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国大型现代化煤矿产能比重提升至87%,智能化煤矿产能比例提升至75%。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产量占全国比重超80%,建成煤炭产能储备1亿吨/年以上。
在产业准入方面,规划要求原则上停止新建、改扩建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除南疆外)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同时,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停止新建第一水平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煤矿,停止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过600米的小型煤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规划新建煤矿。
规划还提出,推动落后产能煤矿有序退出,西部地区加快淘汰技术装备差、与生态敏感区重叠的煤矿,东中部地区稳妥推进灾害严重、资源枯竭煤矿退出,西南、东北等地区合理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中小煤矿退出。持续优化“西煤东运”“北煤南运”运输体系,提升煤炭跨区调运能力。推进煤制芳烃、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实现产业化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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