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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5证券简称:动力源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动力源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胡一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一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胡一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胡一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6年8月6日2028年9月15日个人原因否不适用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一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胡一元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一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6,7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胡一元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胡一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胡一元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后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张利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李嘉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李慧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李嘉欣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已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传真号码:010-63783054
电子邮箱:lihui@dpc.com.cn、lijiaxin@dp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附件:简历
1、李慧女士,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任职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慧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日,李慧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利萍女士,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起历任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会计师;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华软资本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6年3月起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利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嘉欣女士,199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信披项目经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25年9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李嘉欣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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