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3000万元至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设定为不超过30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从回购规模来看,以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若按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1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9%;若按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200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38%。具体回购数量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资金来源方面,本次回购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61.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16亿元,流动资产为25.30亿元。以回购资金上限6000万元测算,其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8%、2.21%及2.37%,公司表示不会对经营、财务、研发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股权结构变动测算
公告对回购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进行了测算。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两种情形下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按回购上限200万股测算: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增减变动(+,-)/股 | 本次回购完成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 | 63,422,997 | 12.13 | +2,000,000 | 65,422,997 | 12.51 |
| 无限售条件股 | 459,371,976 | 87.87 | -2,000,000 | 457,371,976 | 87.49 |
| 股本总额 | 522,794,973 | 100.00 | 0 | 522,794,973 | 100.00 |
按回购下限100万股测算: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增减变动(+,-)/股 | 本次回购完成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 | 63,422,997 | 12.13 | +1,000,000 | 64,422,997 | 12.32 |
| 无限售条件股 | 459,371,976 | 87.87 | -1,000,000 | 458,371,976 | 87.68 |
| 股本总额 | 522,794,973 | 100.00 | 0 | 522,794,973 | 100.00 |
注:最终股权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股份用途与股东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明确,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关于股东增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截至公告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及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不过,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张品光先生,董事古文斌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天富先生合计计划减持559.44万股,减持期间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目前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表示,若相关人员后续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宇瞳光学在公告中提示了多项回购相关风险,包括: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因重大事项发生、董事会终止方案或公司不符合回购条件导致方案无法实施;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或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通过审议、对象放弃认购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等。公司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方案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回购具体事宜,包括设立专用账户、择机实施回购、聘请中介机构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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