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围绕这一根本性问题所包含的“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标定了正确政绩观的基本内涵、价值标准、实现路径等核心内容,蕴含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根底。沿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指引,立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探究正确政绩观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维度的哲学基础,不仅有助于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更有利于高质量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唯物本体论,确立正确政绩观的物质实践之基
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政治实践中的集中反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论断鲜明标定共产党人政绩观的马克思主义特质。唯物主义本体论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哲学根基,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植根的唯物主义坚实基础,其本体论意义在于承认党的执政绩效的物质性、客观性、实践性,反对任何形式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
政绩的本质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成果。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形式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实践活动。政绩,是我们党的执政绩效表现,是党员干部履职实践的具体成果,其本质不是主观臆想的空中楼阁和虚浮口号,而是通过物质实践活动作用于客观世界,使党的执政理念转化为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积极物质成果。这种物质成果,既可以体现为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深化改革、社会治理、管党治党的可感可触的具体成效,更可以体现为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关系的优化和完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实在在的提高。树立正确政绩观,首要的就是回归唯物论本源,把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客观实在的物质成果上。
政绩的生成依赖于遵循客观规律的物质实践。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为我们揭示了政绩的物质本质,更阐明了政绩的实践生成逻辑。政绩不能凭空产生,源于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相统一的社会实践。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正是对实践作为政绩生成根本路径的强调。马克思主义认为,规律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人可以通过认识利用规律科学改造世界。正确的政绩正是在深刻把握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思维规律基础上的能动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一定源于正确运用规律。推动经济建设,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市场规律,不能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抓好城市建设和治理,必须遵循城市规划和发展规律,不能做“摊大饼”式盲目无序扩张。实现高质量生态保护,必须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演进规律,不能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化治理。少数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急功近利、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盲目蛮干等问题,其哲学根源就在于割裂了主观能动与客观规律的关系,陷入唯心主义、主观主义、功利主义误区,所创造的政绩必然是虚假的、不可持续的、损害长远发展的。
能动认识论,检视正确政绩观的求真之道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强调认识来源于实践、反作用于实践并接受实践检验。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衡量决策是不是科学,根本看是不是得到人民群众赞成和支持,是不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这些论断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能动认识论的精髓,为我们科学评价政绩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路径。
实践是检验政绩观和成效的唯一标准。坚持实践标准,首先意味着政绩的评价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成果。这要求我们要将眼光从履职过程转向工作结果,从干了什么转向干成了什么。反观现实,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之所以存在,根源在于偏离了实践标准。“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面文章”“盆景式政绩”的实质是用主观的、形式的东西取代了客观的实践标准。坚持实践标准,也意味着必须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审视和评价政绩。物质实践本身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因此对政绩的检验也需要有历史纵深。有些政绩当时就能看到,有些则需要后人评判,有些看似牺牲了眼前小利,实则有长远大利,有些看似是寻常的政策、制度、规划上的设计,实则蕴含着面向未来的深远考量,因此构建全面、历史、辩证的政绩评价机制至关重要。
高质量发展是衡量政绩价值的时代标尺。实践标准不是固定的,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的、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体现形态和衡量标准。新时代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是衡量党员干部政绩价值的新时代标尺。坚持这一标尺,意味着我们对政绩的评价要从“有没有”“多不多”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如果还是单纯以GDP论英雄、还是粗放发展模式甚至牺牲环境、透支未来,那就不是高质量发展,不是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这一标尺,意味着我们的政绩观必须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求。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的成效,既要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更要看卡脖子技术攻关的进展;更加注重协调发展的水平,既要看经济指标的结构性质量,也要看城乡、区域发展是否逐步平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否日趋协调;更加注重绿色发展的底色,深化理解、持续践行“两山”理念,既要看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也要看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成色;更加注重开放发展的格局,既要看国内循环质量,也要看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效果;更加注重共享发展成果,既要看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公平性,也要看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质量。
人民价值论,彰显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的价值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这些重要论述,从价值论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人民性,突出强调了人民至上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内核、群众观点是正确价值观的根本观点。
人民至上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内核。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庄严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一部波澜壮阔的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光辉史。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在价值源头上鲜明镌刻着“人民至上”四个大字。人民至上的价值内核首先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回答“政绩为谁而树”这个根本问题,答案具有唯一性,就是“人民”。不论是个人升迁动机还是领导至上动机,不论是权力寻租动机还是优亲厚友动机,都是将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凌驾在人民利益之上。这些错误的政绩观,从根本上背离党的性质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贻害无穷。
群众观点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观点。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将群众观点贯穿于创造政绩的全过程,要求党员干部在作出决策前,必须深入基层、务实调研,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决策目标和过程契合民心民意。在各项工作实施中,要深入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实现奋斗目标。在评价政绩的质和量时,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从根本上保证我们所创造的每一份业绩都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真正的群众底色。
辩证方法论,提供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科学指引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论,给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用联系、发展、全面的眼光看问题,善于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中,充满了大量辩证智慧,是引导党员干部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过程中,处理好一系列重要关系的重要指引。
既要“显绩”也要“潜绩”,把握政绩的“潜显”辩证法。“显绩”与“潜绩”对立统一、相互转化。“潜绩”是“显绩”的基础和支撑,“显绩”是“潜绩”积累到一定量后的必然成果和表现形式。总体看,“潜绩”更具有根本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党员干部把握好政绩的“潜显”辩证法。一方面,我们要涵育“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襟和境界,有时甚至以“十年磨一剑”的韧劲和定力下不显山不露水的苦功夫,甘做铺路石和幕后耕耘者,为未来发展积蓄更多可持续发展的力量;另一方面,也要着眼于民生改善和老百姓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做好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具体实事。把握“潜显”辩证法需要我们高度警惕只重眼前的短期主义、坚决摒弃“任期内要见效”的急功近利思想。
既看“当前”也看“长远”,把握政绩的“远近”辩证法。“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是“潜显”关系在政绩的时间维度上的另一种体现形式。把握政绩的“远近”辩证法,要求我们既要有“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神,解决好眼下每一个具体问题,又要有“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的眼光,着眼长远,谋划好着眼未来的战略任务。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阶段性和长期性的统一。立足当前,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项一项去解决。如果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视而不见,我们的目标就容易成为空谈。着眼长远,就是要坚持战略思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对关系未来发展特别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问题,做到早研判、早部署、早行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须具备运用“显微镜”和“望远镜”的能力,将抓当前和谋长远有机结合起来。
既重“局部”也重“整体”,把握政绩的“大小”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唯物辩证法强调任何事物都是由若干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整体与局部相互联系、辩证统一,整体功能的最大化,取决于各局部有机协同。这要求我们要在“一盘棋”中把握“大小”辩证法,正确处理局部和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有整体的“大账”意识,树立正确“大”思维,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思考、定位、规划、落实,在服务大局中找准自身角色、实现自身发展。另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有科学的“小账”思维。在党和国家的战略布局中精准定位自身,在实现整体效能中确认局部功能,在加强地区、部门、领域的有机协作中推动形成经验性、探索性局部典型经验,最终构建起强大的整体合力。
既保“发展”也保“安全”,把握政绩的“安危”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精准定位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新征程上,我们面临着变乱交织的复杂环境,各种可预见和难预见的风险挑战显著增多,这就需要我们把握政绩观的“安危”辩证法,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树牢底线思维。在谋划发展的同时,须同步研判和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围绕经济金融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网络安全风险、意识形态风险等事关全局的重要领域,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防控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作为干部核心素养进行培育,作为政绩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我们创造的政绩才是牢固和可持续的,也只有如此,党的事业才能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