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人民法庭法官姜赟(右二)和同事到玉石市场进行普法。 资料图片“感谢姜法官和陈会长帮助我们解决了纠纷!”近日,在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人民法庭调解室里,原告小李和被告小陈几乎同时说出了这句话,两个有着长期代卖合作关系的生意伙伴终于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法官姜赟还记得他们刚来法庭时的情形。“货给你的时候明明完好无损,还回来却有这么明显的缺陷,肯定需要赔偿!”“你这猫眼石原本就有瑕疵,我拍了照片。”双方因为一枚猫眼石首饰的瑕疵问题争论不休。
案件受理后,姜赟看着手中的卷宗材料,陷入了沉思:这是最近几个月的第三起关于玉石代卖、寄售的案件了,这类案件的办理,不仅涉及商家的利益,更是关系到整个行业规范化、标准化。
货主小李告诉姜赟:“这是他第二次把猫眼石拿走代卖了,每次都按照‘老规矩’——双方共同检查确认无瑕疵并确认货物价值后出货,还货时核验完好后再接收。”
案子的关键在于,确定猫眼石上的瑕疵从何而来。珠宝玉器不同于普通商品,姜赟心里清楚,一枚猫眼石的价值判断,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如果仅仅依靠庭审,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因专业壁垒让事实越辩越模糊。
姜赟翻开卷宗,目光在“猫眼石”三个字上停留了片刻。镇平县是“中国玉雕之乡”,石佛寺镇更是玉器交易的核心区域。审理涉玉纠纷,往往不只是一纸判决能了结的——当事人大多是同行,生意场上抬头不见低头见,判得了一时,解不开心结,日后难免再生嫌隙。
不能机械办案,要真正化解矛盾。姜赟拿起了电话,电话那头是镇平县宝玉石协会石佛寺分会常务副会长、河南省玉石雕刻大师陈康,姜赟希望能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来破解这起纷争。
陈康赶到法庭后,端详案涉猫眼石,他时而凑近细看,时而举到光下转动角度。在看过证据材料后,他进一步就案件事实与猫眼石瑕疵成因与姜赟进行了分析讨论。
有了专家的专业分析,姜赟心里有了底。他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先从法律角度释明:“借货人借货时未向货主指明‘玉本有瑕’,还货时货主指明货物出现瑕疵,借货人应当就‘玉本有瑕’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他顿了顿,又放缓了语气,“但大家都是同行,抬头不见低头见,与其互不相让,不如坐下来好好谈。”
话虽不多,却句句说在了点子上,被告低下了头,原告方也松了口。最终被告向原告作出了一次性补偿并当庭履行,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案子结了,但姜赟的思考没有停。在石佛寺这个全国最大的玉器加工销售集散地,寄售、代卖是最常见的交易模式,但也是最容易“扯皮”的环节——货物在谁手里损坏的?瑕疵是原来就有还是后来出现的?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往往陷入“鉴定难、举证难”的困境。
“个案化解只是治标,从制度上堵住漏洞才是治本。”姜赟意识到,必须从源头入手。于是他带领团队梳理了近期受理的涉玉代卖纠纷,发现了共同的痛点:口头约定多、书面合同少,权责不清、证据不足。他把这个情况报告给院领导后,镇平法院随即向玉管委、行业协会制发司法建议,指导宝玉石协会制定《珠宝玉石行业寄售代卖规范(试行)》,建立行业信用评级制度,推行标准化的《珠宝玉石代卖合同》,规范明确要求代卖双方签订书面合同、附上货物照片、注明价值与瑕疵状况,从制度层面为行业交易立下了“规矩”。据统计,规范推行后,相关交易纠纷同比下降31.23%。与此同时,镇平法院还创建了“专业调解﹢行业调解”“调解员﹢员额法官”双轨机制,特邀7名国家级玉雕大师加入调解智库,设立2个专业调解工作站,目前涉玉纠纷调解率达68.96%。
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
蒋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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