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发布公告称,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拟回购注销4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51万股,预计使用自有资金约623.72万元。
调整背景:2025年度权益分派触发回购条款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源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扬州金泉于2026年6月3日披露《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6月10日完成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6807.7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5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871.165万股。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现金红利等情形时,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基于此,扬州金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对回购事项进行调整。
调整后回购注销具体情况:涉及44名激励对象 数量、价格双调整
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两类情形:一是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全部回购注销;二是43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锁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6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经权益分派调整后,上述回购数量和价格发生变化:
回购数量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Q=Qo(1+n)”(其中Qo为调整前数量,n为每股转增比率0.45),原合计43.80万股(1.20万股+42.60万股)调整为63.51万股。具体来看: - 离职激励对象的1.20万股调整为1.74万股(1.20万股(1+0.45)); - 43名未满足解锁条件的42.60万股调整为61.77万股(42.60万股*(1+0.45))。
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Po÷(1+n)”及“派送现金红利时P=Po-V”(其中Po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1.00元),原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 首次授予部分:原回购价格15.28元/股,调整后为9.85元/股(15.28元÷(1+0.45)-1.00元); - 预留授予部分:原回购价格15.07元/股,调整后为9.70元/股(15.07元÷(1+0.45)-1.00元)。
综上,调整后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50.17万股(涉及32人)、预留授予部分11.60万股(涉及11人),合计63.51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约623.72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变动: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降至0.94%
公告披露了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调整前,公司总股本为9871.16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56.165万股,占比1.58%;无限售条件股份9715.00万股,占比98.42%。
调整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9807.655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3.51万股至92.655万股,占比降至0.94%;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不变,占比升至99.06%。
|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61,650 | 1.58% | -635,10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150,000 | 98.42% | 0 |
| 总计 | 98,711,650 | 100.00% | -635,100 |
对公司影响:不改变经营基本面 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扬州金泉表示,本次回购注销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核心骨干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发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均对本次调整出具意见,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亦不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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