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诚同达)
中资企业海外新能源投资已从单一资产布局迈向全产业链深耕,投资国别选择、标的阶段、融资架构及风险博弈模式均发生深刻重塑,对海外新能源及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合规管理、风险防控与跨境争议解决能力提出了更高维度的挑战。2026年7月2日,金诚同达新能源和基础设施跨境投资与争议解决实务研讨会在国贸大厦A座11楼圆满举办,并同步发布《2026中国企业能源与矿产跨境投资与争议解决观察报告》。
活动由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马志成主持。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徐新河、刘小庆及律师曲鸣然进行了主题发言,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孙树一、所内其他律师、众多跨境投资与国际工程领域的专业人士到场交流研讨。金诚同达广州分所主任刘祎、重庆分所主任周明兵分别站在行业与区域市场的视角,分析了新能源与基础实施投资的未来发展机遇以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并就下半年的研讨会向与会嘉宾发出了邀请。本次实务沙龙议程涵盖主题演讲、报告发布与圆桌论坛三大板块。
在主题演讲板块,首先,曲鸣然律师以“新能源跨境并购:外资准入与反垄断风险应对”为题,系统梳理了全球监管趋严背景下新能源跨境并购面临的反垄断审查与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两大核心风险,提出了签约前自主架构设计与审查中监管附条件救济两大应对策略路径,并就交割先决条件条款、努力义务条款、期限与延期条款、反向分手费条款等关键协议条款在不同法域的差异化实践进行了深度剖析。
金诚同达律师曲鸣然
随后,高级合伙人徐新河围绕“新能源投资典型法律风险解析”作了专题分享,从实务角度为中资企业新能源海外投资中的合规风险识别与防控提供了系统性指引。结合新能源发电装机量增长等行业数据,系统分析了全球及中国新能源发电行业的现状与趋势,指出光伏、风电等领域装机规模持续扩张,“双碳”目标与能源转型驱动跨境投资需求旺盛,但东道国工程标准差异、地缘政治等风险日益凸显。但同时需注意项目合规手续缺失导致的停工、拆除及刑事风险。最后,徐律师从实务操作层面提出应对建议:企业需视东道国法律与工程标准的适配性,在争议解决中善用国际仲裁、调解等多元化机制,为企业“走出去”筑牢法律防线。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徐新河
高级合伙人刘小庆聚焦“中资企业南亚市场的分包商履约风险”,深入剖析了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三大南亚市场的工程合规监管体系差异,重点揭示了资质与主体合规风险、法律责任传导风险、支付风险与政治风险等核心痛点。刘小庆结合孟加拉栋吉—派罗布·巴扎尔铁路增建二线工程等典型案例,提炼了关键合规经验,强调总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必须贯穿资质审查、过程管控、证据留存、争议解决的履约全周期。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刘小庆
通过本次会议,金诚同达正式发布了《2026中国企业能源与矿产跨境投资与争议解决观察报告》。报告指出,关键矿产的战略价值被各国高度重视,资源国通过立法手段强化主权控制已成常态;欧美国家通过“关键原材料法案”等构建投资壁垒,中国企业投资逻辑正从“规模优先”向“韧性与合规优先”转型。
会议下半场,马志成律师就“ISDS在国际工程争议与裁决执行中的应用”作主题报告,探讨了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实务运用路径,并以ICSID为例,分析了投资仲裁在国际工程争议的应用现状,以及投资仲裁对中资企业在海外基础实施与能源投资争议中的价值。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马志成
随后的圆桌论坛环节,来自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施工企业的领导嘉宾与我所律师围绕争议避免、东道国工程标准差异、新形势下的新挑战三大核心议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碰撞出丰富的实务智慧。在争议避免议题下,嘉宾们结合海外项目实务经验,强调应重视合同条款设计与全流程管理意识,善用临时措施及前端解纷机制,通过多方协同构建多元化争端预防体系。围绕东道国工程标准差异,与会者深入剖析了跨境项目中技术规范、并网检测流程及认证要求等方面的国别差异,指出履约环节需同时遵循中国技术规范、东道国法律要求及国际行业惯例,企业需精准适用FIDIC条款等国际惯例,强化属地化合规能力。在新形势下的新挑战议题中,嘉宾们结合自身企业实际经历,聚焦地缘政治风险等热点问题,倡导中国企业抱团出海、协同应对,共同提升在国际工程争议解决规则中的话语权。
近年来,中资企业海外新能源投资已从单一资产布局迈向全产业链深耕,基础设施投资正由传统工程承包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本次会议正是金诚同达面向这一行业痛点精心策划的系列专题活动,旨在汇聚业界专家、共研前沿议题、共享实践智慧,助力中资企业在全球投资新格局下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