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草原云 北方新报)
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托“净网2026”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截至目前,共侦办案件167起,有力震慑了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一:网民王某编造“凶案现场”谣言案
1月8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女,36岁)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某平台虚构发布“临河区四季花城凶案现场”等不实言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巴彦淖尔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网民韩某某编造“塑料布校服”谣言案
1月12日,违法行为人韩某某(女,40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某平台发布配有剪开校服内含有塑料膜的图片,配发“我家孩子校服里面也是有塑料膜,难道家长花大价钱买的冬季校服,都是靠塑料膜保暖吗?学校应该给我们一个解释吧”等不实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赤峰公安已依法对韩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网民安某某编造“通辽居民住宅起火致多人死伤”谣言案
3月11日,违法行为人安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利用人工智能工具伪造消防员身份,编造火灾及人员伤亡的不实信息并在某平台发布。该信息快速传播,误导网民、扰乱网络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呼和浩特公安已依法对安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网民张某编造“包头市清明节全域严禁烧纸”谣言案
4月1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1岁)在某网络平台散布“包头清明全域严禁烧纸,违规必罚!”的虚假信息,不实内容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引发群众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头公安已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网民许某某编造涉“企业重大事故”谣言案
5月17日,违法行为人许某某(男,34岁)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用AI生成“乌海市乌达区最让人恶心的地方,钢厂工人意外离世,尸体竟被偷偷扔进黄河私自处理”的极端不实言论,恶意渲染负面舆情,扰乱公共秩序。乌海公安已依法对许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网民霍某编造涉“高考”谣言案
6月10日,违法行为人霍某(男)在未经核实情况下,在某网络平台编造并发表“考生因身着英文字母的服装被工作人员阻拦进入考场”的虚假信息,恰逢高考敏感节点,引发网民关注、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霍某已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需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自觉抵制不当言论,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内容来源:平安内蒙古
责任编辑:邓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