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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桔子酒店”)起诉河南平顶山一家“橘子宾馆”事件引发关注,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向被告方索赔10万元,不得再使用与“桔子”相同或相近的标识。
此事与此前河南南阳“渝见小面”夫妻店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类似,只是索赔金额达到10万元。
事件曝出后,网友们纷纷留言评论“又学上遇见小面了”、“玩儿遇见小面那一套吗”、“前些天有个小面,现在又来个桔子,这是要干嘛”、“以最少的钱打最大的广告”……
“橘子宾馆”老板:被起诉我们很意外
6月23日,津云记者联系到河南平顶山“橘子宾馆”男老板,对方表示:“我现在外地打工,不方便多说,妻子和孩子在家里,我妻子现在心情不好,也不愿意多说,6月25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后你再联系我妻子,估计她愿意再多说些情况。”
这位男老板向津云记者简述:“我们是前几天接到的法院传票,也挺意外的,我家店是2017年营业的,2019年又再次装修,我们的名字是橘子宾馆,而原告方是桔子酒店,名字差别挺大的,而且我们的装修、房间价格也与对方完全不同,我们的房间价格基本在100元以下,怎么会和对方混淆呢?”
“而且我们的名字也是经过正规注册的,2017年,我们这边小地方人哪里知道什么桔子酒店呢。”这位男老板补充说道,“我家里有孩子要养,经济压力也挺大,被起诉要赔偿10万元对我们来说是经济负担,我们不认为自己侵权了。”
“橘子宾馆”起名原因:简单起个水果名
这家“橘子宾馆”的女老板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自己的宾馆很小,只有16间房。
这家宾馆在2017年开业,法定代表人此前是男老板父亲,但一直都是儿媳在经营,今年转到了她的名下。“当天注册时,我们起了四五个名字都没通过,都重名了。”因为证件都带齐了,就想着简简单单起个水果相关的名字,“小孩们也都喜欢吃橘子,就想着输一下‘橘子宾馆’试试,输入进去后成功了,就直接登记注册了。”
起初,“橘子宾馆”只有10个房间,2019年隔壁店铺转租,“橘子宾馆”方出了一些转让费又扩了7间,扣除改造拆掉的1间,目前共有16个房间,房价在60元到100元之间。
津云记者在“大众点评”上搜索“橘子宾馆”,看到6月23日该店的房间价格区间为61元至90元,而从宾馆方上传的相关照片以及网友晒图可以看到,宾馆的招牌风格也带有明显县城风格。
“桔子酒店”该案代理律师:不接受采访
6月23日,津云记者看到“橘子宾馆”方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原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定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7300545号“桔子酒店”商标、第7300539号“桔子水晶酒店”商标、第11460574号“桔子酒店·精选”商标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在酒店外观、店招、内部用品、装饰装潢、网络、对外宣传等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桔子”、“桔子酒店”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将美团、携程、同程、艺龙、飞猪、高德等网站、酒店门头及内部所有“橘子”标识进行变更及删除。
起诉书还要求判定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桔子”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此外,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6月23日,津云记者致电原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其表示,对于“桔子酒店”起诉“橘子宾馆”商标侵权一案不接受采访,并补充道“25日开庭之后,也不会对此案接受相关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