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101,证券简称:志高机械)于6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李巨先生已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事宜。此次权益变动后,李巨先生的持股比例从6.50%降至3.1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告显示,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的权益变动时间为2026年6月3日,李巨先生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变动方式为非交易过户,过户股份数量为2,969,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06%。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 |
|---|---|---|---|
| 李巨 | 非交易过户 | 2,969,216 | 3.3306% |
本次变动前后,李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李巨 | 有限售条件股 | 5,794,432 | 6.4998% | 2,825,216 | 3.1692% |
志高机械在公告中特别指出,本次非交易过户系李巨先生与方玲女士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办理的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规定,过出方李巨先生、过入方方玲女士仍应当在股票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动与李巨先生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不存在差异,亦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备查文件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和《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结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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