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帅可聪
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公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指导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目前,我国私募基金规模达23万亿元,占国内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的15%,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和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参与力量,在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要、完善资本市场生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私募基金更好发挥作用。行业大而不强,募资结构失衡,部分国资基金偏离功能定位,募投管退各环节均有短板。一些行业机构质量不高,个别甚至成为违法犯罪工具。行业风险仍时有发生,并与其他领域交叉传导。
证监会高度重视私募基金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私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年至2026年一季度,对180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9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将86条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共注销544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还是为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私募基金监管有利于及时清除害群之马,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也有利于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履行信义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信心,为私募基金行业长期规范发展奠定基础。
《指导意见》是私募基金领域“1+N+X”制度体系中的方向性、基础性文件。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的三年行动方案,并积极会同宏观政策部门、国资及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见效。
编辑:麻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