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点的打造本是为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从而实现“一花先放”带动“百花齐放”的良好效果。然而,一些地方的示范点却逐渐变了味,只把示范点当作应付检查的“门面”,在打造时投入大量资源堆砌亮点,甚至为了追求示范效应,不惜搞数据造假、材料包装,看似光鲜亮丽,却脱离实际需求,缺乏普遍适用性,其他地区学不来也用不上,最终沦为“盆景式”的存在,难以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这种只能向上级示范,不能向下推广的示范点,徒有示范之名,却无示范之实,已然失去了其应有的示范引领价值,不仅没有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风气。更值得警惕的是,当示范点沦为秀场,那些本该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惠及更多群众的政策资源被过度倾斜到个别点上,导致公共资源分配失衡,真正需要支持的地区和领域却得不到有效关注,长此以往,不仅会削弱政策的整体效能,更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让群众对政策落实的期待落空。
究其根源,这种示而不范的现象,往往源于一些干部的政绩观出现错位,他们将示范点的建设当成了向上级邀功请赏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而非真正为基层破解难题、为群众谋求福祉的“民心工程”。在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下,大量资源向“看得见、摸得着”的示范点倾斜,却对那些更需要支持的基础工作视而不见。更有甚者,一些示范点在迎检时“精心准备”,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却刻意掩盖。这种“选择性示范”不仅让示范点失去了真实性,也让其他地区在学习过程中无所适从,因为他们看到的并非示范点建设的全貌,而是经过“美颜”后的假象。
示范点的核心价值在于“范”,而非“示”。因此,为了让示范点真正发挥示范作用,要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摒弃重包装轻实效、重短期轻长远的错误观念,把示范点建设的重心放在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上。应建立科学的示范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那些过度投入、脱离实际、无法推广的“盆景式”示范点坚决予以整改或摘牌,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形成“不求虚名、只求实效”的鲜明导向。同时,也应注重示范点建设的系统性和普惠性,在政策支持上避免“单打独斗”,既要打造标杆,更要通过以点带面、区域联动,推动先进经验从“点上开花”向“面上结果”延伸,让其他地区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学得会、用得上,从而真正实现示范点示范一个、带动一片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