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杨宏伟先生、石河子市睿泽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睿泽盛”)于5月17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以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
据公告披露,原《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于2025年5月17日,有效期至2026年5月16日。此次续签后,新协议有效期将延续至2027年5月16日。协议核心内容包括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表决时保持一致行动,若各方无法达成共识,均需按照赖春宝先生的意向进行决策。
截至公告披露日,赖春宝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及间接控制方式,合计拥有公司40.28%股份的表决权,具体持股结构如下:
| 持股方式 | 持股比例/控制表决权比例 |
|---|---|
| 直接持股 | 6.17% |
| 通过石河子玺泰控制 | 26.71% |
| 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 | 7.40% |
| 合计控制表决权 | 40.28% |
注:石河子玺泰、石河子睿新为赖春宝控制的企业,杨宏伟及其控制的石河子睿泽盛为其一致行动人。
公告强调,本次续签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赖春宝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的延续将有助于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提高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根据协议约定,若一致行动人发生股权转让,其关联主体受让股权时需承继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各方承诺严格履行一致行动义务,违约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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