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契税也能用公积金支付,购房压力小了不少!”2月25日,市民张伟在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成功办理提取手续,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了购房契税,成为我市公积金新政的首批受益者之一。
自今年2月11日起,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缴纳的契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这一便民举措有效缓解购房后续支出压力,让公积金更好服务职工安居。
据了解,此次新政明确,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缴纳契税的,在契税完税证明开具之日起5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金额。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长期住房储备资金,将契税纳入使用范围后,进一步打通了购房“最后一公里”资金瓶颈,降低了住房交易成本,释放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积极信号,推动了公积金保障功能从“支持首付、偿还贷款”向“全程安居保障”延伸。
此次契税提取新政,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系列优化政策的重要内容。2月11日起,我市聚焦惠民安居、便捷安居、宜居安居三大方向,同步推出12项优化措施,全方位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政策重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刚需及改善型需求支持,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30%;优化异地购房贷款政策,疆内、疆外符合条件缴存人可享受首套房利率。在便捷服务方面,我市延长贷款还款年龄至68周岁,增加贷款期限变更次数,推出“亲情互助还贷”,父母子女可协助还贷;拓宽租房提取范围,满足教育、通勤租房需求均可提取。同时,拓展宜居保障场景,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电梯改造、老年人住房适老化改造,并对困难家庭开通应急提取通道,切实为群众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