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扎根县域、服务“三农”与小微企业的地方金融机构,近年来在助力望都县特色农业发展、保障农户信贷需求等方面持续发力,公开提出“坚守合规底线、服务县域民生”的经营理念,这既是农信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也契合监管部门对辖内机构的合规要求。然而,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却暴露出该机构在信贷管理环节存在值得警惕的合规漏洞。

根据保金罚决字〔2025〕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被处以罚款50万元;时任曹庄信用社主任李岳峰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左振标、分管副主任齐兴东、曹庄信用社信贷员刘涛、委派会计王增会等4人被给予警告。此次处罚涉及机构与个人双重追责,反映出信贷业务全链条合规管理的薄弱环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若存在“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等情形,监管部门有权予以处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也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授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授信风险”。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此次出现的“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行为,是否与 “合规底线”存在偏差?是否暴露出信贷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的流程漏洞?
作为直接服务县域群众的金融网点,合规防线的松弛不仅可能影响机构自身稳健运营,也可能削弱县域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公信力。我们希望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能够以此次处罚为契机,对信贷合规流程进行全面复盘,向辖内群众作出清晰的合规整改回应。
据公开信息显示,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2月05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望都县振兴南街9号,法定代表人为郝晟。
如果您也有过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体验的相关经历,欢迎在评论区分享,共同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合规建设提质升级。
编辑:孙博安
责编:张丞荃
长期征集各类线索|邮箱:1553212089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