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8月3日,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26,证券简称:石大胜华)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属企业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项目报批总投资17.97亿元,预计建设期24个月,达产后年净利润可达15.23亿元。
项目概况与投资规模
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273,237.0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23万吨/年液态锂盐生产装置及配套存储、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预算179,737.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7,362.04万元,涵盖工程费用145,19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72.63万元及预备费14,097.2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产能规划与经济效益预测
根据公告披露,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各类液态锂盐及相关产品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吨/年) |
|---|---|---|
| 1 | DMC 液态锂盐 | 150,000 |
| 2 | EMC 液态锂盐 | 80,000 |
| 3 | 31%盐酸 | 270,342 |
| 4 | 碳酸二甲酯(回收) | 21,000 |
| 5 | 碳酸甲乙酯(回收) | 10,880 |
项目预计年产值60.86亿元,具体利润预测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预测依据 |
|---|---|---|
| 年营业收入 | 608,579.5 | 根据项目达产后收入计算得出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892.67 | 根据年税金附加计算得出 |
| 总成本费用 | 412,448.61 | 根据年营业成本及费用合计计算得出 |
| 利润总额 | 192,238.22 | 根据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得出 |
| 所得税 | 39,949.83 | 根据年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出 |
| 净利润 | 152,288.39 | 根据利润总额-所得税得出 |
投资主体与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主体为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9日,注册资本5.8亿元,为石大胜华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计14.00亿元,净资产5.37亿元,今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净利润7506.60万元。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投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战略意义与风险提示
石大胜华表示,本次投资是公司迎合新能源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将充分发挥原料一体化配套优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利润增长。
公告同时提示三大风险:一是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全球电解液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影响产品价格及市场需求,新装置产品存在客户认证周期;二是财务风险,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需做好资金规划避免建设期资金短缺;三是经营风险,产品投放可能导致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已针对上述风险制定相应应对策略。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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