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会同三部委新规出来了,目的明确,就是要让现金别再被“冷落”,别再被当作二等公民,这事儿关系到法定货币的尊严,也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便利和信任,问题不大,但必须说清楚,制度要有底线,执行要有力度。
新规点到为止,先说对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的要求,原则是分类管理、普遍适用,简单说,就是——能当面收的就得支持现金,不能随便把现金排除在外,遇到线下交付或面对面服务的场合,如果具备当面收款条件,就应当接受现金,并保持合理零钱备付,别跟老百姓玩“没零钱”“不能找零”的花样,要讲常识,也要讲尊重。
对那些无人值守、靠机器或者“一卡通”在内部流转的园区、厂区、景区和学校,新规不是一刀切的全都得收现金,但要求醒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转换方式和服务联系电话,意思是透明化一把,别把现金处理藏在角落,其它单位代为收款的,委托方要用书面协议或声明把“收现金”这个要求写明白,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谁该收,谁得明白。
对于那些所谓“全网通办”“全网支付”的场景,收费单位应当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尊重公众选择权,不要动不动就把现金挡在门外,说白了,是信息公开和选择公平的问题,不是技术优越感的炫耀。

这套规定看起来并不激进——它既不是强迫所有人回到纸币时代,也不是放任电子支付任性发展,核心是把“现金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写进现实操作规则,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法律的尊严不能被市场偏好和技术潮流轻易吞没。

为什么要重申这个问题,有两个逻辑要说清楚,一是公平与可及性,现金是低门槛的支付方式,许多群体依赖现金生活,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如果默认电子支付,会把弱势群体边缘化,二是制度稳定性,货币是国家信用的载体,任何把现金边缘化的做法,都会在民众对货币的认知上埋下隐忧,长远看,信用与便利要并行,技术与规则要同向。

有人会说,现在人人刷脸、扫码很方便,现金只是过渡形态,这话说得轻巧,但忽视了突发情形——网络中断、系统宕机、老年人不适应新技术,或者局部管理实践中的“数字歧视”,这些都不是空想,政策必须有弹性和后备方案,不能把所有赌注押在信号塔和服务器上。

把话讲直白一点,技术是一把好刀,但不是万能的神医,服务设计里要有冗余,规则里要有人情,监管里要有刚性,把现金服务放进制度框架,是治理现代化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的怀旧情结。

实行层面要注意两点,第一,监督和问责要跟上,有规定而无惩戒,等于没规定,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把投诉处理机制和惩戒办法落到实处;第二,差异化实施要合理,城镇和偏远地区、机关单位和市场主体在操作上存在差别,这些差别要有解释,有数据支撑,而不是随意豁免或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