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杭州交通918】;
近日
浙江海宁公安、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等部门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
在海宁一路段
当场查获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
令人惊讶的是
副驾坐着的,并非“活人”!
经现场核查,该车牌照为闽A7G**9,车上装载柴油。执法人员发现,本应随车在岗的押运员位置上,竟放置着一名身穿反光马甲、佩戴口罩和鸭舌帽的“假人”道具,试图以此冒充押运人员,规避执法检查。
押运员作为危化品运输环节的核心安全防线,需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肩负着监控货物状态、排查车辆隐患、处置突发险情的关键职责:当运输途中发生泄漏、碰撞、火灾等意外时,押运员能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方案,关闭阀门、设置警戒区域、配合驾驶员开展专业处置,最大限度阻断危险蔓延。
而用“假人”冒充押运员,无异于给公共道路埋下一颗“移动炸弹”。涉事车辆运载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全程缺乏专业人员安全管控,一旦遭遇紧急情况,仅凭驾驶员根本无法完成复杂的应急处置流程。轻则引发车辆起火、柴油泄漏,重则导致爆炸,不仅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还将污染周边土壤、水源,直接威胁沿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后果不堪设想。
经初步调查,涉事车辆驾驶员为降低运营成本、逃避监管要求,蓄意使用“假人”道具冒充押运员,该行为已严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暂扣涉案车辆及所载柴油,对车辆所属企业及驾驶员开展深度调查取证。此次执法行动将坚持“全链条溯源、零容忍追责”原则,全面追查货物托运、装载、运输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涉事企业将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还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若引发安全事故,更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