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本网1月24日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慧玲)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获悉:新修订的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于2026年1月25日起实施。
据悉,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于2003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4次修订。本版《行业用水定额》规定了农业、工业、社会服务业和生态用水的分级指标、用水边界、用水定额,涵盖17个门类、61大类、168个中类、282个小类、640种产品、1922个用水定额,较2020版行业用水定额增加了40种产品的定额值,为内蒙古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农业水价改革、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本次修订结合了内蒙古用水特点、产业布局等情况,细化了奶牛养殖业、葡萄种植、水泥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百货零售等用水定额,同时新增旱作水稻、甲醇制烯烃、数据中心等国家暂未制定的行业用水定额。
据悉,为深入践行节水优先方针,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启动了内蒙古《行业用水定额》修订工作。与2020版相比,相关标准规范更加完善与细化。其中,农业用水定额调整2种产品名称,变更8个旗县区农业分区,新增8种产品、61个定额值,更改了7种产品、126个定额值,删除72个定额值;工业用水定额新增13种产品、28个定额值,更改了88种产品、223个定额值;社会服务业用水定额新增11种产品、39个定额值,更改29种产品、42个定额值,删除2种产品、2个定额值。
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