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宝丰能源”)发布股份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2月底的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059.3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83%,累计耗资99,990.12万元(接近10亿元),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方案背景
宁夏宝丰能源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预计回购金额区间为10亿元至2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本次回购的核心用途明确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不涉及减少注册资本、转换可转债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其他用途。
回购进展详情
公告披露,2026年2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截至2026年2月底,公司已完成的回购操作累计买入6059.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回购价格区间为15.90元/股至17.44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99,990.12万元,已接近回购方案中“不低于10亿元”的下限。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5/15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5月14日~2026年5月13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亿元~20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6,059.34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83%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99,990.12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5.90元/股~17.44元/股 |
后续安排
宁夏宝丰能源表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在剩余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既定方案,随着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推进,市场将持续关注公司如何通过股份回购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及长期发展动力。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