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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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日前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举措、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连续多年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记者:请介绍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整体情况,以及检察机关打击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做法和成效。
缐杰:2025年是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重要成效的一年。这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前11个月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6万人,同比下降1.9%,此类犯罪连续多年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一年来,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了对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惩治了一批网络“大灰狼”。2025年前11个月起诉此类犯罪近2400人。
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功效。比如,紧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准入屏障,推动全面适用从业禁止制度,2025年前11个月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判决从业禁止700余人。再如,对落实强制报告情况实行逐案倒查,前三季度通过办案发现并督促追责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200人。
强化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2025年前11个月,纠正漏捕900余人,纠正漏诉同案犯1300余人。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国共建成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2600余个,完成询问10万余人。全国检察机关共救助涉案未成年人近1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亿元。
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矫治机制建设
记者:请介绍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整体情况。
缐杰:2025年,对涉罪未成年人,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保护与惩治并重。
一是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2025年1—11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2万人,起诉5万余人,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
二是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2025年1—11月,附条件不起诉1.4万人。做实监督考察和精准帮教措施,最大限度教育挽救,促进回归社会,防止再犯。
三是协同推进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抓早管小,加强分级干预矫治,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一体治理工作格局。全国300多个县级以上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矫治机制建设。促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检察履职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对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
四是推动标本兼治。针对学生欺凌、未成年人“拉车门”盗窃、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发布《意见》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记者:近期最高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简要介绍制定《意见》的背景及相关情况。
缐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重新违法犯罪率高等问题突出,一些案件冲击公众心理底线,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连续多年上升态势,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相继作出部署,要求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明确提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一体推进惩治犯罪、分级矫治、源头预防和社会治理。2025年,更是实现了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双下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适时制定《意见》。
《意见》聚焦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促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分类矫治、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等关键环节,旨在系统构建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有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及时干预和矫治,促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意见》印发后,我们将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做好解读工作,指导各地更加重视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高质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
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
记者: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在哪些方面着力,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缐杰: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一是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严惩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犯罪。加大对性侵害、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积极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进一步强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或借助专业力量,根据需要为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重点关注。
二是强化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意识,依法惩治、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与依法从宽相结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做实监督考察和精准帮教,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三是深化综合履职、协同“六大保护”,筑牢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坚实屏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全面保护意识。加强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推进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收养、继承、教育权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会同妇联等部门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推动相关部门对制作传播网络不良信息及网络游戏管控、娱乐场所、网吧、宾馆及其他场所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重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动长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