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记者 皇甫秀玲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的张先生因2003年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与他人发生争议,历经行政裁决和多轮诉讼始终未达成满意结果。
2025年9月,张先生找到和林格尔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申请调解。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迅速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研讨纠纷产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
经过调解人员的努力,当事人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最终达成和解。至此,这起横跨二十余年的房屋产权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以前解决纠纷问题要跑好几个部门、拖好几年,现在来综治中心一站式受理,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化解了矛盾,这口气终于顺了!”张先生由衷地感慨道。
从陈年积案的“死结”到握手言和的“活扣”,转变的背后,是呼和浩特市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聚焦让老百姓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解纷不愁人”,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1个市级、9个县级、84个乡级综治中心均已投入实体化运行,1415个村社区实现基层微治理机制全覆盖,2万余件矛盾纠纷在各级综治中心得到化解,真正将“一站式”解纷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聚力“一体化”集成,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针对基层治理中多头管理、力量分散的难题,呼和浩特市委突出统筹协调,着力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一站式”解纷工作体系。
攥指成拳聚合力,创新实施县级综治中心与信访局合署、乡镇级综治中心与司法所合署模式,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县级层面,推行“常驻、轮驻、随驻”相结合的模式,把涉及矛盾纠纷化解的职能部门全部引入综治中心工作机制,统筹公安、法院等6个部门常驻,民政、自然资源等11个部门及调解组织轮驻,公证、心理服务等7类力量随驻,根据工作量灵活调整入驻模式。
乡镇级层面,明确由政法委员兼任综治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人民法庭庭长兼任综治中心副主任,设立矛盾纠纷汇集、信息数据处理、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管理4类干事岗位,形成了上下联动、扁平高效的运行架构。
改革破题,疏源减量提效能。针对基层法院“案多人少”、诉讼案件高位运行的现实困境,在赛罕区综治中心试点改革,推出法院立案庭、行政复议和仲裁团队整体入驻及市级优质调解组织下沉等系列举措。
规范运行机制,对每一件矛盾纠纷“一盯到底”,确保案件“进得来、化解好、效果实”。针对房产物业、拆迁征收、劳资纠纷、行政争议、交通事故等矛盾多发的重点领域,创新推行“类案标准化”化解模式。为每类纠纷设定清晰的化解路径,逐一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处置流程和时限要求等,实现“群众看图办事、干部按图履职”,大幅提升了化解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精准解锁,让积案“拔钉清障”。建立“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信访积案攻坚机制,综治中心对复杂诉求进行精准解构,逐一匹配责任部门, 通过信息化平台平行交办(分锁);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摸清诉求事实和法律政策,确定化解方案和程序(给钥匙);综治中心组织矛盾双方面谈、达成一致后将方案导入平台督办(开锁),并由代办员全程跟踪反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实质性化解。
“金牌调解室”专业赋能,推动社区金牌调解室建设全覆盖,组织市、县两级413名法学会会员、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下沉服务,提供法律培训、解答法律咨询,为基层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通过深化数据汇聚与智能应用,推动基层治理智能化升级,让基层治理从“人反复跑”到“数据跑腿”;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精准施策转变。呼和浩特市通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纵深推进,正在将一个个矛盾纠纷的“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认可的“满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