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办主任郭兴旺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
郭兴旺说,去年以来,我们推动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畏难情绪,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常态规范开展追责惩戒工作。
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案件质量评查不合格案件追责情况的排查工作,督促启动司法责任调查程序,审核新启动追责程序重点案件追责意见。组织对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决定国家赔偿中的重点案件进行审核。组织对2024年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发现的涉检负面典型案件进行逐案排查,督促指导分析研判,开展司法责任追究。
他还提到,针对违反检察职责重点案件,不断强化督办指导力度,确保追责惩戒案件及时规范办理。
实地督导有关检察机关,完成最高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领导小组转办的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的研判核实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追责问责工作进行督办指导,对重大案事件的追责情况进行全国通报。
“指导各省级院在当地党委政法委的统筹下,做好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分设、换届工作。”郭兴旺说。
他提到,部署实质性开展检察官惩戒工作,对尚未实质性开展检察官惩戒工作的省级院加强指导调度,督促各地从重大冤错案入手摸排惩戒线索,及时主动核查是否存在应予追究司法责任的情形,对于符合提请惩戒委员会审议情形的案件全部提请惩戒委员会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责任。
此外,他还表示,在追责惩戒工作中,坚持追责与保护并重,切实保护检察官依法履职行为。
要求各地严格启动司法责任调查程序,在调查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检察人员申请回避、陈述、举证和辩解的权利;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时,充分保障检察官听证的权利,以及对于惩戒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不服提出异议的权利。
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不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切实保护检察人员依法履职积极性。
记者: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