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386万元,对山东分公司罚款60万元,对福建分公司罚款35万元。对袁秀奇、吴向华、朱军威、廖飞舟、陈巍巍、王巧、王璐娟、余华、赵忠恩、凤奕、张玉华、鲁志豪、徐沛警告并罚款共计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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