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薇
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违规发放贷款延缓风险暴露、贷款冲时点、呆账核销责任认定和追究不到位,被罚款18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姚小梅、周朝阳、周星桥、周荣被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2万元。

图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截图。
公司官网显示,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安福农商银行)2016年6月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创立。前身为创始于1951年8月的安福县农村信用社、1988年7月成立的安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2006年6月获批的江西安福农村合作银行。长期以来,安福农商银行坚持支农支小定位,担当金融惠民使命,已发展成为全县机构网点最多、客户资源最广、业务规模和纳税贡献最大的金融机构。全辖共24个网点,占全县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总数的40%,覆盖了全县19个行政乡镇,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