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099,证券简称:太平洋)近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其代资产管理计划申请的一起合同纠纷仲裁案已完成申请执行人变更。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公告显示,该案件源于太平洋证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杭州满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优先级份额。因杭州满秋投资等多家被申请人未履行相关协议义务构成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20年11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1年12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后,因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定义务,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2年2月受理。
案件进展方面,太平洋证券于2025年4月向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现状返还了委托资产,本案债权一并返还委托人。同年11月,委托人将本案债权转让,并委托公司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2025年12月,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6)浙01执异5号《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
太平洋证券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上述案件为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申请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其他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 序号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事由 | 涉及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
| 1 | 公司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8康得新SCP001 | 9,000.00 | 因被告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足额偿付利息义务,公司于2019年1月以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本案因管辖权异议移送他院审理。2024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受理本案。2025年1月公司追加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共同被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25年7月被法院驳回,后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11月被法院驳回。 |
| 2 | 公司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7康得新MTN001 | 4,000.00 | 因被告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足额偿付利息义务,公司于2019年4月以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本案因管辖权异议移送他院审理。2024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受理本案。2025年1月公司追加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共同被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25年7月被法院驳回,后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12月被法院驳回。 |
| 3 | 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8康得新SCP001 | 3,000.00 | 因被告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公司管理的资管计划的相应兑付义务,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4月以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本案因管辖权异议移送他院审理。2024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受理本案。2025年1月公司追加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共同被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25年7月被法院驳回,后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11月被法院驳回。 |
| 4 | 公司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衡阳国能置业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7,318.81 | 因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约兑付构成违约,2018年9月公司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2月,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将金鸿控股作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衡阳国能置业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5年2月法院受理本案。2025年11月法院以管辖权为由将本案移送至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 5 |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13笔小额诉讼/仲裁案件 | 3,922.05 | 目前有10笔(3,512.05万元)已完结,其余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其他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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