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2月25日晚间,复星医药(600196)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复迈宁(通用名:芦沃美替尼片)联合安罗替尼用于鼠类肉瘤病毒癌基因(KRAS)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星医药产业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开展该药品的Ⅱ期临床试验。
公告显示,该药品已于中国境内上市并获批两项适应症,包括用于治疗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LCH)和组织细胞肿瘤成人患者;以及2岁及2岁以上伴有症状、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的Ⅰ型神经纤维瘤病(NF1)儿童及青少年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