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公里东干渠终于通水了,10余年堵塞沟渠迎来涓涓细流,沿线的老百姓都非常高兴!”近日,面对前来“回头看”的贵州省凤冈县检察院检察官,该县绥阳镇石门村村委会主任杜俊瑶内心无比激动。这还要从凤冈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保护农业灌溉工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说起。
位于绥阳镇石门村的黄泥塘水库兴建于上世纪60年代,系凤冈县北部重要的农业灌溉工程。该水库东干渠长8.5公里,承担着石门村2124亩农田(其中基本农田1400余亩)的灌溉任务,直接关系400余户农户的农业收成,同时涉及数千人的应急供水。
2025年7月,凤冈县检察院接到绥阳镇石门村村委会反映,称该村黄泥塘水库东干渠存在沟底沉陷、渗漏、淤泥堆积等问题,导致8.5公里干渠无法正常输水。该院随即启动调查核实工作。
“东干渠沿途多处垮塌导致沟渠部分堵塞,加之管护不当,最终造成沟渠无法正常输水,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多年。由于水源不足,下游群众不得不将部分水田改种其他作物,甚至弃耕撂荒,已经影响到正常的粮食生产。”调查过程中,村民李某高向检察官讲述了实际困境。
凤冈县检察院主动邀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当地村委会干部,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等多种方式查明:东干渠因年久失修,多处出现淤堵、渗漏,其中长达6100米的沟底存在漏水渗水问题,30多处沟渠垮塌,亟须重新清理、修复。
2025年7月18日,凤冈县检察院向该县水务局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农田水利工程监管职责,针对黄泥塘水库东干渠存在的沟渠沉陷、渗漏、淤堵等问题,积极争取维修资金、编制专项维修项目,开展集中专项维修和养护工作,保障东干渠畅通及正常运行;同时,强化与相关部门在维护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方面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加强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确保农田水利工程高效、安全运行。
收到检察建议后,凤冈县水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措施,迅速编制《凤冈县黄泥塘水库东干渠维修实施方案》,明确维修范围涵盖渠堤修复、淤泥清理、渠道衬砌等重点内容,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并顺利落实维修资金45万余元,对东干渠开展全面维修施工。
2026年1月19日,凤冈县检察院组织水利技术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修复后的东干渠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监督活动。现场可见,曾经淤塞断流的水渠已修葺一新,清水顺着渠道缓缓流淌,彻底摆脱了往日的破败景象。
为避免东干渠通水后再次出现人为损坏、泥沙淤堵等问题,巩固整改成效,凤冈县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契机,联合县水务局、绥阳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方建立东干渠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出台《凤冈县大中型灌区运行管护办法(试行)》,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责任,为农田水利工程长期稳定运行筑牢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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