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李店标
阅读,是个人获取知识、增长智慧的重要方式,更是国家传承人类文明、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事业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书香社会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从政策倡导到立法促进的方式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阅读已经连续12年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政策和法律在社会治理中各自扮演重要角色,但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条例》的出台显得尤为及时和必要。《条例》以6章45条内容,针对性地规定了全民阅读的总体要求、加大全民阅读推广力度、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强化全民阅读保障措施。可以说,《条例》的出台,是用法治的力量为全民阅读工作定向指航,确保书香社会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从经验积累到制度固定的路径转换。当前,我国全民阅读活动规模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创新,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第二十二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2025)显示,2024年我国成年国民人均纸质图书和电子书阅读量合计为8.31本,人均每天阅读时长合计为133.17分钟,均较往年有所提升。此外,各地在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民阅读品牌活动、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数字技术赋能阅读等方面也形成了诸多有效经验做法。《条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了全民阅读主体职责的明确化、法律责任的清晰化、保障举措的系统化。
从问题导向到机制创新的内容衔接。当前,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全民阅读的纵深发展仍然面临着新挑战,如优质内容供给不足、城乡之间差距明显、服务保障尚需加强等。《条例》在内容上将问题导向和机制创新有机衔接,系统勾勒出一幅目标明确、权责清晰、路径具体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路线图。明确单位职责、经费纳入预算、强化表彰奖励等机制,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推动建立不同单位、群体、地区的全民阅读服务保障机制,树立了“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目标导向。健全全民阅读公益宣传、全民阅读活动周、数字阅读内容管理等机制,聚焦“读什么书、怎样读好书”的现实关切。
从一般要求到特别规定的制度设计。《条例》对全民阅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具有很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如《条例》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阅读保障,规定提供适宜读物、开设阅读课程、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优化适老服务标准等措施,以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着力为全民阅读培根育魂,体现法治保障的温度。如《条例》明确重点扶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全民阅读,以扩大全民阅读的覆盖范围,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体现法治保障的广度。再如《条例》要求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加强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以规范全民阅读的网络空间,推动全民阅读的深度滋养,体现法治保障的深度。
《条例》的出台,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非终点。如何将“一纸法条”转化为“遍地书香”,不仅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应将《条例》实施作为重要契机,加大法治赋能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力度,营造更加浓厚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氛围,建设更加美好的书香社会。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