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多地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
造成的安全事故
为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
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
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
违法违规行为
守护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合肥市公安局组织警力
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集中宣传与清查行动
为群众平安过节筑牢安全屏障
↓↓↓
2月16日晚,在新站区三十头高速道口,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可疑车辆。经依法盘查,民警在该车辆内查获非法携带的6箱烟花及鞭炮。
目前,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初,肥东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联合店埠镇应急办、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在店埠镇一处荒地发现一辆破旧的厢式货车,车内存有烟花爆竹70余件。
目前,烟花爆竹已由店埠镇应急办妥善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20日,长丰县公安局在对沿街商铺进行安全检查时,在双墩镇某沿街商店的二楼及三楼,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30余件。
目前,涉案物品已依法移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20日下午,庐江县公安局盛桥派出所联合属地政府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储存拉网式清查。在一商住楼内,查获69箱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目前,违法行为人洪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被扣押。
2月20日中午,高新分局长宁派出所联合城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时,在一居民楼内查获违法行为人沈某某违规存放的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上百件。
目前,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
一旦发生意外
后果不堪设想
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被通报!
警方提醒
为持续巩固全市禁燃禁放成果,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广告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自身安全,发现身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一篇:“民俗+环保”欢喜迎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