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方案》提出,在交通、气象、金融等省级重点行业和具备条件的市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数据赋能新能源开发利用,聚焦新能源规划、场站运营、功率预测等重点环节,开展风光资源智能评估、机型匹配智能推荐、发电功率精准预测等应用。实施风能太阳能发电精细化气象服务示范计划,完善多时空尺度气象预报数据服务;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在能源、制造、文旅、文物等特色行业率先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和数据产品。鼓励支持社会数据与公共数据融合,跨领域跨行业数据互通应用,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实施数据领域“揭榜挂帅”行动,加大数据领域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力度。
《方案》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共同推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焦瑞 责任编辑:闫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