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做优做强生物医药。对经国家药品审评审批部门同意、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和试验进展阶段给予梯度支持,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支持;对在我省实现生产并销售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再给予一次性最高1500万元奖励。对通过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较上一年度新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参加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对中标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和独家品种谈判的品种,按照当年采购总金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