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则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的裁判文书,案号为(2025)浙0424执3492号之一,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为海盐县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6年1月9日,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嘉湖商贸有限公司均被裁定终结执行。
以下是详细报道:
文书正文显示,该文书为裁定书,案件结果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裁定终结(2025)浙0424执3492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该案件关联江苏嘉湖商贸有限公司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首次执行立案信息日期为2025年9月8日,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日期为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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