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鹤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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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积极落实暖心政策,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以实际行动关爱弱势群体,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安心、幸福。
2026年1月1日起,
全市社会散居孤儿
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提高至1200元/人/月,
集中养育孤儿
提高至1620元/人/月,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参照孤儿标准同步上调,
残疾人两项补贴
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标准均提高至92.5元/人/月。
此次政策调整
将惠及全市3.2万余人。
我市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以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换老百姓过“好日子”。市财政严控一般性支出,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浸润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为确保按新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市财政局已提前下达相关资金1258.9万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使用安全规范,全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责 编:卫 珩
校 对:王艳茹 丨 审 核: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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