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赵勇先生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赵勇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赵勇先生,1972年6月出生,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研究生毕业。现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并在本公司附属公司兼任董事等职务。曾任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上海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纪委书记,上海长宁区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上海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职。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6-014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80,000份,行权期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行权期内,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
●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现已届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亦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医药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297号),原则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2019年12月19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5、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2020年2月14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7、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2020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8、2021年2月8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9、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0、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1、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4,324,65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2、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沈波先生、李永忠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3、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449,071份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485,954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4、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5、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147,930份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523,815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已行权情况
■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人数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0人,截至2026年2月7日,激励对象未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不涉及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五、本次行权结果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截至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届满,公司总股本为3,708,361,809股,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酸坦索罗辛原料药上市申请
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下属上药康丽(常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康丽”)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盐酸坦索罗辛原料药(以下简称“该药物”)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证书编号:2026YS00102),该药物获得批准生产。
一、该药物基本情况
名称:盐酸坦索罗辛
注册标准编号:YBY60932026
包装规格:1kg/桶,2kg/桶,5kg/桶,10kg/桶,20kg/桶,25kg/桶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
二、该药物相关的信息
盐酸坦索罗辛(Tamsulosin hydrochloride)是第三代超选择性长效α1的抑制剂,适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BPH),由日本山之内制药研发,1992年7月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2024年7月,上药康丽就该药物向国家药监局提出注册上市申请,并获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物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1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盐酸坦索罗辛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厂家包括云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瑞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金山准点制药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
IQVIA数据库显示,2024年中国大陆医院采购盐酸坦索罗辛制剂金额为人民币41,382.75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盐酸坦索罗辛原料药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符合国内药品注册的有关规定要求,可以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同时为公司后续开展原料药申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因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该药物可能存在销售不达预期等情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