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学生假期安排,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镇江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全市推行春秋假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26年春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春秋假制度。
实施范围
春秋假制度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至九年级)施行。
时间安排
春假和秋假各3天,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5月,秋假安排在10—11月。
2026 年春假:4月1日至4月3日,与清明法定假日连休6天;
2026 年秋假:安排在11月中旬,与双休日连休5天(详见秋学期初公告)。
各地可结合区域实际,错峰安排,适当调整。
为推动春秋假制度顺利实施,镇江各相关部门将统筹完善各项配套保障措施,切实让春秋假惠及家庭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成长不止课堂”的共识,让假期真正成为学生放松身心、增长见识的契机。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建设友好环境,打造亲子文化专场,提供优待便利等,促进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责任,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彰显城市温度。
来源丨镇江教育发布
编辑丨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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