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新规,要对 “用中国的资产,在海外发行数字货币(证券型代币)” 这个业务进行严格监管了。你想这么干,必须按我的规矩来,先到我这儿备案,我同意了才行。
具体解释几条关键规定:
1.管的是啥?
管的就是那种:把国内的一堆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比如物业租金、应收账款等),打包成一个金融产品,然后利用区块链技术,在国外的平台上发行代表这个产品份额的数字代币。
2.最根本的原则:想搞?先备案!
想做这个业务的国内资产实际控制方,必须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详细资料(你是谁、资产是啥、打算怎么发代币等等),申请备案。证监会说“可以”了,你才能去海外操作。这是最核心的一条。
3.哪些情况绝对不能搞?
资产本身有问题: 法律不让融资的、资产权属不清的、在境内搞资产证券化都不允许的资产。
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认为你这么做可能危害安全。
人有问题: 老板或公司最近3年有经济类刑事犯罪,或者正在被立案调查还没结论的。
4.备案之后还要干啥?
事情有进展要报告:比如在海外成功发行了、出了大风险、或者其他大事,都要及时向证监会汇报。
5.监管态度:
非常严格和谨慎。 目的是防止投机炒作、保护国内金融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证监会还会和国外的监管机构沟通合作,一起管。
总结一下,对相关方来说:
对想发行的人/公司(境内备案主体):多了一道必须走的“备案”审批程序,门槛提高了,不是你想发就能发。违规操作风险极大。
对中介机构(律师、券商等): 需要确保帮客户准备的材料真实准确,否则要担责。
对潜在投资者: 这意味着未来在海外看到的、挂钩中国资产的证券型代币,如果是正规渠道出来的,至少是经过中国证监会“过滤”和“知情”的。但同时也提醒,这类产品风险复杂(包括技术、市场、跨境、政策风险),投资需极度谨慎。
一句话概括: 中国给“国内资产出海发币(证券型)”这个新玩法立规矩、设门槛了,实行“备案制”准入管理。
【第1号公告】《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6〕1号
现公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6年2月6日
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
的监管指引
为严格监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资产在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相关业务,防范相关投机炒作风险,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一、本指引所称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是指,以境内资产或相关资产权利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利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的活动。
二、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应当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履行前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核准、备案或安全审查等程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基础资产及实际控制该资产的境内主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禁止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
(二)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查认定,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
(三)境内主体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
(四)境内主体因涉嫌犯罪或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依法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五)基础资产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该资产依法不得转让的;
(六)基础资产存在境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情形的。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开展相关业务前,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以下简称境内备案主体)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按要求报送备案报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等有关材料,完整说明境内备案主体信息、基础资产信息、代币发行方案等情况。
境内备案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保证出具的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备案材料不完备或需要更正的,中国证监会将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程序,并在办结备案后通过网站公示备案信息;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备案。
中国证监会可视情况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机构的意见。
六、境内备案主体完成备案后,如发生以下事项,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相关情况:
(一)境外发行完毕;
(二)发生重大风险;
(三)其他重大事项。
七、中国证监会加强与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防范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