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布了“顺丰速运”起诉“顺丰速孕”商标侵权案判决结果,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澎湃新闻从顺丰公司诉讼代理人商家泉律师处获悉,被告没有上诉,已经开始分期履行判决。
涉案注册商标和侵权标识。
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公司)与被告广州店小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于2025年6月30日立案,2025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
顺丰公司诉称,店小二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的“艺锥贺旗舰店”销售涉案“顺丰速孕”车贴,与原告的“顺丰速运”注册商标仅一字不同,外文文字、字母logo等完全相同,构成对顺丰公司涉案驰名商标的复制及摹仿。顺丰公司通常将涉案注册商标贴附于运输车辆以向公众展示其快递服务,该使用方式与店小二公司销售的车贴使用方式一致,故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顺丰公司具有特定联系,且店小二公司恶意、戏谑性使用“速孕”与“顺丰”商标相结合,其行为不但削弱了顺丰公司涉案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更贬损了该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构成商标侵权。顺丰公司诉请法院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
店小二公司答辩称,其不构成商标侵权,顺丰公司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9类快递等服务上,被诉侵权产品车贴则属于第16类印刷品、广告宣传物料或第28类装饰性贴纸,二者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被诉侵权标识中的“速孕”字样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用以调侃生活节奏快、催婚催生现象,属于非商业性的调侃文创,不属于商标性使用,不应认定为商标摹仿。一般消费者系出于审美或趣味目的购买该车贴,故不应将该幽默化表达定性为商标侵权。
店小二公司还称,根据顺丰公司提交的涉案店铺页面截图销售数据,被诉侵权产品销量低,总销售额不足2000元且已主动下架,顺丰公司主张2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过高。“顺丰速孕”作为网络幽默语境下的创意商品,客观上扩大了“顺丰”品牌的社交讨论度,甚至具有一定正面传播效果。
法院审理认为,顺丰公司是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顺丰速运”已达到驰名程度。店小二公司销售的涉案车贴,通过谐音篡改涉案驰名商标的核心文字要素,将原本指向快递服务的商标标识与低俗的“速孕”恶搞进行绑定,打破了驰名商标与其快递等服务来源的固有对应关系,直接弱化了涉案驰名商标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显著性特征。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指出:怀孕是与生命孕育相关的严肃而神圣的话题,涉案车贴以谐音玩梗的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恶意嫁接恶搞,不仅是对女性生育体验的漠视,还在公共视觉空间制造了低俗的氛围,让公众产生不适感。这种行为并非创意表达,而是商家利用猎奇心理进行低俗营销,违背了公序良俗和对女性的基本尊重,贬损了“顺丰速运”长期积累的专业、高效、正规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
网友发文截图。综上,店小二公司销售涉案车贴商品,该车贴构成对涉案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减弱了涉案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了涉案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以及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商标侵权行为。
法院认为,本案中,顺丰公司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店小二公司等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无法确定,顺丰公司请求法院适用法定赔偿确定本案赔偿数额,予以全额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店小二公司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20万元,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商家泉律师介绍,判决下达后,被告没有上诉,并开始履行赔偿金额,该案的教训是,“谐音梗不是法外之地,对他人商标玩谐音梗,要谨慎。”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