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题“符合基层实际的民事检察工作路径”——
条线统筹交办、省级院加强指导、市区院“高质效”办案
2025年1月,应勇检察长在河南调研时强调,基层民事检察在维护民事司法公正中大有可为,关键要找到一条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路径。这条“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路径”是什么?一年的民事检察履职探索中,形成了哪些共识?
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做客“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谈到,强化数字意识、加强模型推广,注重线索交办及督导是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路径,可有效避免大数据法律模型建设中的“重数量轻质量”“重研发轻应用”等问题。
“应勇检察长调研之后,民事检察厅对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办案结构进行了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强化数字赋能,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和基层民事检察办案力量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蓝向东说。
访谈中,蓝向东从强化数字意识、加强模型推广,注重线索交办及督导等三个方面,对有关工作进行了介绍:
一是强化数字赋能意识,革新监督理念。引导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数字检察是未来趋势和发展动力,转变“等案上门”的被动办案模式,树立“向模型要线索”的主动监督理念。
二是强化推广模型应用。目前,在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已上架民事检察模型114个,全面覆盖了民事检察的业务类型,民事检察大数据法律模型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去年以来,民事检察厅联合数字办推广了12个紧密契合民事检察工作实际、效果突出的民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各地适用效果明显。
三是强化模型线索交办及督导。2025年2月,民事检察厅下发《关于集中交办依托“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类案监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的通知》,交办案件线索9100余条,涉及全国16个省市,截至目前各地已查实成案1200余件,成效显著。
“要明确各级院在推进民事数字检察工作的有关职责。”蓝向东在采访中强调,民事检察厅发挥统筹、指导、推介、督办的职责,及时向全国推广务实管用的模型,并将案件线索分发各地办理,交办线索后,通过专题调研、调度会议等形式及时督办线索核查情况,加强督导案件办理;省级院立足本省实际,加大省内统筹力度,结合工作实际为下级院提供方向性指导,从源头上避免多头研发、重复建设的现象;市区两级院重在应用模型,加强对交办线索的调查核实,把重心放在高质效办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