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迪 周闯 牛蕊)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重点对民生消费、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三大领域的价格经营行为作出明确规范,着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告诫函以“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为核心,要求各经营主体做到标价清晰、信息真实、内容完整。在民生消费领域,商超卖场、农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及网络交易平台等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促销活动中不得使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赠品、附加条件等应如实标示,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在交通运输领域,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全面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格落实各类优惠减免政策,不得收取未予公示的费用;出租车企业要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运营,航空公司需规范运价公示及客票退改签规则,停车场需清晰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重要信息,实现收费公开透明。在旅游服务领域,景区、旅馆酒店、餐饮经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如实、完整公示门票价格、客房房型与价格、菜品价目等信息,严禁通过虚假折扣、模糊标价、“阴阳菜单”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采取任何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告诫函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湖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春节期间各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生消费、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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