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考核的285个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13条主要流域的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全部达100%
●PM2.5平均浓度为28.5 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4.4%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蒙)2月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一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固,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4%。2025年,四川水质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全省345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保持在100%。其中,Ⅰ类断面45个,占比13%;Ⅱ类断面209个,占比60.6%;Ⅲ类断面91个,占比26.4%,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合计达100%,水质结构持续优化。国、省考断面单月水质未达优良的次数较去年同期减少,水体稳定性增强。
主要河流与水功能区表现突出。长江(金沙江)、岷江、沱江、嘉陵江等13条主要流域的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全部达100%。全省列入考核的285个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实现全面达标。在全省水质整体向好的背景下,部分流域的总磷浓度控制仍需加强。监测显示,成都、眉山、乐山、宜宾4市岷江干流出境断面总磷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202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在波动中实现整体改善。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4.4%。全省优良天数率达88.7%,扣除沙尘天气影响后,优良天数率为91.7%。
从市(州)看,PM2.5浓度方面,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改善较大,同比分别下降 17%、12.5%、10.9%;阿坝州、德阳市、成都市反弹较大,同比分别上升13.8%、10.1%、4.7%。优良天数比率方面,泸州市、宜宾市、自贡市改善较大,同比分别上升5.7、4.8、3.8个百分点;遂宁市、广元市、德阳市反弹较大,同比分别下降8.2、3.9、3.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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