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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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辉 近日,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系统梳理并明确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县政府部门分管负责人五类责任主体的47项具体职责,实现责任内容条目化、履职要求明晰化,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闭环落实的责任体系。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系统规范市县两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专门清单。 为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清单》明确了政府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的定位,要求其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破解难题,在推动决策程序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监督协调、复议应诉、示范创建、数字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则应夯实部门主责,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重点抓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矛盾化解、普法宣传、队伍建设等工作。 江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基层关切,在制定过程中深入市县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着力破解实践中存在的职责不清、任务泛化、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难点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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