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2月1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作为我国首部全民阅读领域的行政法规,《条例》贴地而行,为书香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标志着全民阅读从“倡导”走向“规范”。
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启智增慧、培养道德的重要途径。无论是打造书香社会还是建设书香中国,都离不了全民阅读。一个社会的文明刻度,一个国家的文化高度,皆由无数个体阅读的身影铸就。因此,全民阅读连接着每个个体的精神成长,汇聚成整个民族的思想高地,是从“我读”到“我们读”的磅礴伟力。
如今,《条例》已经施行,意味着阅读不仅是私事,还是国事。个人的案头灯光,映照着国家文明的图景。《条例》将阅读这件“私事”纳入“国事”范畴,以制度之力守护全民的精神家园,照亮民族复兴的前路。
制度之力体现在哪里?《条例》给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比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公益宣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全民阅读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
从资金到氛围,从宣传到设施,如此种种,都让人欣喜。由此可见,全民阅读不再是温柔的倡议,而是有章可循、有责可负的硬核实践。对此,相关部门要落实《条例》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将纸面规定转化为生动实践,扛起主责、主动作为。比如,既要当好“保障员”,确保经费足额到位、设施高效运转,为全民阅读筑牢物质根基;也要做好“领航员”,创新形式讲好阅读故事,让馥郁书香溢满大街小巷。
在这个过程中,更应意识到全民阅读绝非仅是公民个体的私事雅趣,更是事关国家前途与民族复兴的国之大计,必须站在这样的政治高度来深刻体认其三重深远意义。首先,这是一项筑基工程,通过启迪思想、传播知识,系统性地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从而为个体赋能、为民族立心。进而,要转化为一场深刻的化育实践,以书香涵养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与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从而有效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国家的和谐稳定厚植根基。最终,这千百万个崇尚阅读的心灵所汇聚的磅礴伟力,将内化为强大的文化自省力与创新力,成为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深沉而持久的动力源泉。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提出将每年4月第四周设立为全民阅读活动周,还提出,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对此,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无论读电子书还是读纸质书,只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就有益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自古提倡阅读,讲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传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塑造中国人民自信自强的品格。”期待各地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条例》要求,让琅琅书声与时代跫音共鸣,推动中华民族的精神大厦更加巍峨挺拔,复兴之路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坚实。
(作者系北京知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