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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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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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本次为江西鑫科、金昌高能、高能中色、伊犁高能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7,000万元调剂给珠海新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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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2026年2月3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保理协议及保证担保协议等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5年对江西鑫科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其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1.02%,故本次新增150,000万元额度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预计范围内,新增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
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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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珠海新虹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从保证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大连银行、核心企业、随信云链平台之保理业务协议
核心企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银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平台服务商:北京随信云链科技有限公司
本业务是一项核心企业利用自身银行授信额度,为子公司供应商提供融资便利的创新金融工具。子公司作为实际融资需求方,通过母公司的信用背书实现低成本融资。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公司核定融资额度为1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自保理业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月12日。该额度由大连银行基于公司及指定成员单位(江西鑫科)在北京随信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上开立的随信向持有人提供无追索权保理融资服务。对上述成员单位在本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公司作为成员单位的债务加入人,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连带还款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清偿义务,实质上构成担保法律关系。
本次以占用江西鑫科担保预计额度计算。
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融资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金昌高能向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聘请第三方进行催收的费用等;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金昌高能其他股东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提供反担保,金昌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反担保。
(四)高能中色向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聘请第三方进行催收的费用等;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高能中色其他股东金昌高能、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拟分别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高能中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是,高能中色其他股东金昌高能、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拟分别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六)伊犁高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9月30日,珠海新虹、江西鑫科、金昌高能、高能中色、伊犁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69%、71.02%、87.72%、72.65%、70.14%,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江西鑫科资产负债率升至70%以上、其他公司资产负债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其他融资业务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虹、江西鑫科、金昌高能、高能中色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自然人,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珠海新虹、金昌高能、高能中色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西鑫科前述融资由公司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珠海新虹其他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金昌高能其他股东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高能中色其他股东金昌高能、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拟分别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公司各自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前述融资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86,357,382票,反对21,334,997票,弃权320,396票。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67,136,075票,反对12,177,685票,弃权274,892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897,38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2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892,935.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71%;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23,333.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6.2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17,863.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5.68%;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