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福建
一
起草背景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并明确了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支撑保障措施。7月14日-15日,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8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含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支撑保障与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重点任务”,主要部署了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高标准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城中村更新改造,推动都市产业增容提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第二部分“实施路径”,主要通过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完善规划实施体系等,建立我省城市更新的实施路径。
第三部分“支撑保障”,主要在投融资、用地政策、审批制度等方面提出支撑政策与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主要通过建立省级协调机制、明确各级责任、推动社会参与及完善推广机制,确保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
三
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系完整,逻辑清晰。以“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支撑保障-组织实施”为框架,形成从目标到落实的完整闭环,系统性强。
二是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总体目标,提出了清晰的量化指标,重点任务涵盖既有建筑、老旧小区、完整社区、老旧街区、都市产业等城市发展各关键领域,可操作性强。
三是路径务实,兼顾创新。以城市体检为基础,以规划与项目为抓手,倡导可持续更新模式,突出统筹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鼓励多元化融资与运营。
四是政策集成,保障有力。系统整合投融资、规划用地、审批许可、税费优惠等政策工具,着力破解资金、土地、审批等共性难题。
五是人民至上,高质增效。聚焦民生短板与“急难愁盼”,将城市更新与促消费、扩投资、兴产业紧密结合,旨在提升城市承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解读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方式:0591-8750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