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子公司重整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公司及控股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扬州经开区法院”)送达的《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苏1091破申16号之一]等材料,获悉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扬州棒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扬州棒杰进行预重整。
2、2025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子公司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法院裁定受理上述预重整申请。
3、2025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法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州棒杰预重整阶段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4、2025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预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预重整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扬州棒杰预重整相关工作,就扬州棒杰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5、2025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同意子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法院同意债务人扬州棒杰在预重整期间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维护重整价值对外借款。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扬州棒杰于近日收到扬州经开区法院送达的(2025)苏109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法院于2026年1月30日裁定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扬州棒杰的重整申请。本次裁定受理尚未指定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重整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负责人:李泰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74869183M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8-04-30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与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申请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债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涉案金额为39,021.38万元。案件的背景情况为:2023年6月29日,扬州棒杰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申请50,000万元项目贷款,双方签订编号为11202S123209《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11200S123208A001《最高额保证合同》。2023年12月15日,扬州棒杰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11200S123208B001《最高额抵押合同》。现兴业银行因扬州棒杰违反合同约定逾期还款,宣布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立即到期。并主张公司对扬州棒杰应承担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申请破产重整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扬州棒杰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MAC5PBE41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建朴路6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直接持股0.9901%,通过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7.3537%,其为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
2、扬州棒杰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6年1月30日,扬州经开区法院作出(2025)苏109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扬州棒杰的重整申请,裁定书简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一)已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89%)。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二)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除了已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暂未获悉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若相关股东、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
本次裁定受理尚未指定管理人,后续公司及扬州棒杰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推进相关重整工作,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股东借款的价值。
虽然目前法院裁定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等可能,扬州棒杰后续重整事宜尚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扬州棒杰为公司核心子公司及光伏业务重要经营平台,若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由于扬州棒杰重整计划尚未确定,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整结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扬州棒杰金融负债敞口本金余额约6.3亿元,金融负债全部都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履行全部担保义务的风险。
(四)上市公司直接和间接向扬州棒杰投资5.05亿元,已全部实缴到位。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对外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
(五)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扬州棒杰提供资金支持金额约6.5亿元,是扬州棒杰的重要债权人之一。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本次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由于其所涉债务较多,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调查过程中,上市公司可能面临基于债务确认而产生的其他风险。此外,扬州棒杰最终的重整方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上市公司可能面临基于最终重整方案而产生的其他风险。
五、其他风险提示
(一)2025年12月5日,上市公司收到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秀湖逐光”)的《告知函》,环秀湖逐光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2026年1月5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作出的(2026)浙07破申1号《决定书》、(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6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015.51万元至-60,015.51万元(未经审计);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00万元至–90,000万元(未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000万元至-78,000万元(未经审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无缝服装业务及光伏业务。2024年度,公司无缝服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20亿元(经审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6.06%;光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52亿元(经审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0.86%。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无缝服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9亿元(未经审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6.19%。公司深耕无缝服装业多年,多年来与众多国际知名品牌客户及大型零售商、采购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上市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相关风险可能会波及无缝服装板块,可能会对公司无缝服装板块的经营业绩及股权归属等方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
上一篇:人才公寓用“家的温度”留住追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