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朝阳区纪委监委对朝阳区六里屯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分队长肖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侵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违法建设拆除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肖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朝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朝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清风北京